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宝马男6次别停后车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宝马男6次别停后车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
看了一圈评论,也骂了几个人,真没办法,一群畜牲,希望他们以后别开车别做车,老天爷看着呢!
首先,事情发展到这一步,主要争端是为什么前车司机为什么不先去救人,而不是追尾是谁的责任问题。
我看过完整的视频,从前车男子下车,到后车起火,大约有2分钟多的时间,2分钟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你动下手,可能会救出两条人命。2分钟足够处理很多事情了。特别是在急救当中。人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,人懂得情感。知善恶。真的不希望人对人之间都这么冷漠。突然想起了重庆公交车坠桥事件。都醒醒吧,社会需要正能量,需要和谐,需要友善。
这是一起交通事故,后车追尾,后车全责。前车司机在处理这起事故时并没有大错。如果是我,扪心自问,我第一时间也是打电话报警,然后打120急救,我个人只能保护好现场。因为我本人不会医道,又不会急救,如何施救?如果我在施救时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又怎么办?从视频看,后车已严重变形,单靠人力很难把车门打开。再说车辆起火,前车司机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员,他如何懂得车辆会马上起火?即便他判断出车辆马上就要起火,他在没有把握把车门打开的情况下,也不敢轻易动车,如果拉动车门助长火势怎么办?因此,前车司机并没有大错。
先分清楚谁是肇事者,工程车司机先救人,现场被破坏,没有保护好现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先报警,后车人死了,要承担刑事责任。反正咋做都不对,那就选择一个责任轻的做吧,可是老百姓又不知道哪个责任轻一些。不知道白车的司机是撞死的呢还是烧死的,这需要法医解剖鉴定一下,要是被撞死的,那救与不救就有大差别,不救才是正确的。反正都死掉了,保护现场更重要。要是法医鉴定完毕证明是被烧死的,那小伙子过失至人死亡。看现场的视频回放,车都撞成那样了,估计人早就死了。法医解剖尸体,给个公平的结论,白车是否有酒驾或者是毒驾,这个也很重要,大家都是开车的,在四环上限速80,不知道你开多块,事故科应该给出结论,是否超速行驶,在路上开车啥情况都有,作为驾驶员有责任和义务安全驾驶,保持车距,那么大的一个车在前面难道看不到吗?如果看不到或者看不清就应该减速或者停车,查明情况再走,本案例前车是工程车,把司机拘留了,如果是一个行人误入四环路,那咋判呢?以前有个案例,狗进高速发生事故的案例,怪谁呢?先查明白车司机出事前的状态吧,酒驾?毒驾?疲劳驾驶?再出示二者的真正死因,然后再讨论前车司机的责任吧!
个人认为,错误刑拘,须立即释放消除涡轮增压车行使发动机增压器通红,轻微碰撞都可能漏油着火,油不断持续喷油,一般灭火器无效,安全隐患,增加碰撞油电断路开关。维护更多鲜活生命,不被活活烧死,才是正道。录制者,添油加醋渲染的媒体,沉浸在,恶意片段视频里,转帖们满足在自己所谓道义,不在乎,是否自己和更多生命开隐患缺陷车万一碰撞起火爆炸被烧死。如果撞了墙着火烧死,谴责谁,如警察当时在场,无法灭火,无法开门,冷静打电话叫增员,叫救护车,也都是过失致人死亡,或间接故意杀人?我15年前买的富康,曾高速大雾追尾,气囊爆炸冒烟,昏迷,车前部变形,因有碰撞断路器,漏油只有前部油管里一点油,没着火,即使着火那点油,一个灭火器足够。个人认为另前车司机被追尾最多因过错上路负次要责任,死亡2人,交通肇事罪都够不上,当然有民事行政责任。没犯罪,过失致人死亡没有道理,所有应立即释放。到是应追究视频录制者,和制造噱头,恶意陷害前车司机陷入刑事责任的人心,法律责任。汽车起火几米内空气都是烫的,火焰爆出发动机舱车身燃起后隔条马路空气都烫。让普通非专业人员贸然挪动,破拆,太理想注意,很可能打进去几个施救人员生命。没起火更不能随便施救拉扯伤员,内脏血管破裂,挤压状态止血,非专业人员拉扯拖拽出,立刻就会死,本来可能专业人员救活,那到时又该告前车随意施救,拖拽死亡,那才是过失致人死亡。
到此,大家对宝马男6次别停后车的解答时否满意,希望宝马男6次别停后车的1解答对大家有用,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。